中国江苏网2月27日扬州讯(菊琴 浩天)2月25日,扬州江都海事处对辖区码头船厂所有在港39艘船舶进出港报告开展了集中核查,了解各港航企业复工情况,了解对接服务需求,要求码头单位继续严格疫情防控,力保复工复产稳定顺利。
为了进一步落实《江苏海事局船舶进出港报告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扬州江都海事处在保证每日船舶进出港报告网上核查比例不低于50%的同时,积极开展进出港报告集中核查,同时结合进出港报告核查了解各港航企业复工情况。
当日,扬州江都海事处现场执法人员与窗口业务人员分工合作,对辖区码头船厂在港船舶逐一核对,覆盖了辖区海螺、海昌、泰富、江都港和中海船厂共39艘在港船舶,对现场核查到的未按规定报告进出港的3艘船舶要求现场纠正。同时,海事处执法人员提前联系辖区码头单位,事先确认各码头单位复工情况,对接疫情期间作业要求。经现场统计调查,获悉目前在港船舶无疫情情况。经深入排查,海事执法人员确认船舶在港无作业隐患。
据了解,长江江都段辖区码头单位基本都已复工,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目前一切正常,对此,海事部门要求码头单位继续严格自身疫情防控,确保本单位职工健康安全和生产经营稳定顺利,同时要求码头单位做好船民的生活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