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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发改委:因疫情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 可不纳入失信记录
2020-02-14 09:44: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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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记者 丁蕾) 因为疫情不可抗力影响了企业信用怎么办?企业信用服务有没有新的线上渠道?12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经济运行保障组(市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优化企业信用服务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在企业信用修复等6个方面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方案’出台了六大‘硬核’措施,旨在深入贯彻《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全力优化企业信用服务,助力企业渡过难关,稳定我市经济发展。”市发改委主任黄为民说,针对企业广为关注的信用问题,六大措施包括优化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开展“信用体检”网上服务、启动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开通信用贯标线上辅导、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和提升信用工作服务质量。

“方案”明确,在疫情面前,市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联合采取“包容审慎、特事特办”方式,对因疫情导致的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失信行为可不纳入失信记录;对相关部门推送的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生产伪劣商品等影响防疫工作的企业失信行为信息及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疫情防控中,为企业开展不见面服务显得尤为重要。“方案”提出,将开展“信用体检”网上服务,企业可直接向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交企业信用查询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免费申请“信用体检”服务;也可自行登录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信用体检”,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3个工作日内信用体检报告电子版将直接发送至企业平台账号。

同时,我市及时启动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在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设立信用修复服务热线(80901118),指导企业了解“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流程和规则,运用电脑和手机端两种手段,对在疫情期满足信用修复条件提出修复申请的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初审工作,第一时间提交给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复审。

“从1月26日起,我们已在‘信用扬州’及时发布国家、省和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111条,并专门发布了疫情期间信用服务涉及的14个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全面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信用服务。”黄为民介绍,下一步将聚焦提供更加精准的信用服务,持续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建设,全力支持我市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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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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