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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发布企业复工指南 申请复工先签订承诺书
2020-02-08 17:12:00  来源:扬州日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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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通讯员 徐洁 记者 陈高飞) 日前,扬州市广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企业复工防控实施指南》(简称《指南》),明确申请复工的企业要签订承诺书,如违背承诺,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当前,只有五类企业可申请提前复工。”广陵区工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指南》对可提前复工企业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主要指从事防疫防控物资生产和销售类企业、从事救治等病人急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企业、从事日常必需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从事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类企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企业,以及春节期间因设备运转等原因需要连续生产的企业。

企业如何做好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复工?据悉,企业除了签订承诺书外,还需要向属地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营业执照、供货合同(仅从事救治等病人急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企业提供)、上岗员工名单、企业防疫领导小组名单、复工后防疫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这就对复工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让企业主体责任充分落实,通过‘一人一档’的方式全面掌握职工健康状况、来源地等,将防疫措施落细。”该负责人说。

此外,《指南》对部门的监管责任属地的管理和服务责任都作出了明确界定。“我们已经建立了企业复工情况的巡查制度,加强排查和管控,一经发现不属于提前复工范围内的企业复工,立即劝阻、制止复工;对未能做好防疫防控措施的复工企业,则暂停生产,待整改后才可复工。”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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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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