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扬州市统计部门获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即将启动。1月22日,扬州市政府已印发《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锴竑为组长,市统计局等26个部门参与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据了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扬州将全面查清全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情况,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扬州经济社会发展变化。
《通知》指出,这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有利于全面查清扬州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扬州人口发展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相应建立普查工作机构,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好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突出配强普查队伍、加强宣传动员、运用信息技术、聚焦质量控制四个重点环节,制定全面周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入户摸底、普查入户登记、质量控制、资料开发等工作。
相较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除以往传统的普查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等公民信息外,还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为了更高效地处理数据和更严密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以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采集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
《通知》强调,要依法依规普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普查数据追溯机制,依法规范普查行为,采取严格的监督机制杜绝信息泄露,所有的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保密义务,违规者将负相应法律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扬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记者 周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