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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费餐位费到底该不该收物价部门:如未明示告知可拒付
2019-02-28 09:50:00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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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您在外出就餐时有没有留意过自己的账单?账单上出现过“餐位费”这样的款项吗?就在几天前,市民高女士向本报反映,称自己在西区一家餐厅用餐结账时,发现餐厅收取了每人3元的“餐位费”。她质疑这项收费是否合理。就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发现类似“餐位费”“餐具费”的隐形消费或强制消费已成常态。物价部门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如未明示告知,消费者可拒付相关费用。

  市民

  反映

  结账意外发现餐位费

  每人被收取3元

  市民高女士说,周末她和家人在西区一家餐厅吃饭,吃完饭高女士一共付了194元的账。“我平时结账并没有看账单的习惯,那天也是凑巧,跟服务员要了账单来看。”这一看不要紧,高女士发现账单的第一条收取的竟是餐位费,每人3元,3人一共9元。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收费,很纳闷。”于是高女士叫来服务员询问:餐位费包含了什么。服务员告诉她,餐位费是他们就餐时用的餐具、纸巾和茶水费。高女士一听就不高兴了,既然这些是要收费的,怎么没有人提前告诉她。“再说我用的餐具就是普通的餐具,也不是成套消毒包装好的餐具,为何要收费?纸巾也是散装纸巾,并不是成盒或者成包的纸巾,收费提醒在哪呢?”

  对此,服务员解释,这是饭店的“规矩”,每位来就餐的顾客都要收。“即使我们老板来,这钱也是免不掉的。”

  高女士认为,既没有服务员提前告知,也没有在醒目的位置张贴收费提醒,这餐位费收得不合理。“我到你家餐厅就餐,餐具、纸巾和茶水本来就应该由你们提供。如果我不付这3块钱,是不是要自带餐具到你们店里吃饭?”高女士接着说,“一个人3块钱,如果吃饭的是10个人,就是30块钱,这样的费用可不低啊。”

  商家回应

  这是总部规定的

  全国门店都要收取

  针对高女士所反映的情况,昨天记者致电该餐厅。

  邱店长向记者证实,他们店确实收取每人3元的餐位费,并表示这是总部规定的,全国所有门店都收取。既然餐具、纸巾、茶水是要收费的,为何没有人提前告知?对此,邱店长这样回复记者:培训服务员时,都会教他们在顾客点菜前,告知每位顾客要收取3元的餐位费。但由于高女士周末就餐正值高峰时间段,顾客比较多,服务员可能忘记了。既然服务员没有提醒,那店内有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收费提醒呢?邱店长称,在菜单的最后一页上,有收取餐位费的介绍。

  记者质疑,在这样的位置进行介绍,有几位顾客会看到?对于高女士提出的餐具并不是成套消毒包装好的餐具,邱店长称,他们店里的餐具确实只是店里自行清洗消毒的,并不是由外面商家提供的成套消毒包装好的餐具。

  记者调查

  隐形、强制消费不是个别

  不事先明示告知可拒付

  针对收取餐位费的情况,记者也走访调查了其他一些餐厅。

  市民蒋女士就向记者反映,她在南区一家烤鸭店里也遇到类似的收费。“我去吃饭,店里提供的是一整套包装好的筷子、纸巾和湿纸巾的餐具包,一套收费2元。”蒋女士告诉记者,“商家提供这样的收费餐具,虽然保证了餐具的洁净,但这样一次性的筷子使用得多了,也是不环保的。而且商家应该同时要向消费者提供不收费的筷子,这样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而不是被这样隐形消费或者强制消费了。”

  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情况不止存在个别餐厅。针对这一现象,记者向12358物价监管平台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表示,餐位费、餐具费等相关费用必须提前明示告知消费者。如果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可拒付此项费用。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记者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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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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