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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有新福利失业保险金月增约140元
2019-01-28 10:25:00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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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记者锦岭)近期,市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全面提高扬州失业保险待遇。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起新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和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行新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缴费不满10年的,从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调整为45%;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从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调整为50%;缴费20年以上的,从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调整为55%。下限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为1.5倍。

  根据新政策标准测算,调整后我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月将增加约140元。2018年12月1日以来,按原标准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近期将按照新标准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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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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