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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扬州市区禁燃方案出炉 这些时间节点将重点管控
2019-01-25 10:43:00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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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 (扬州发布记者 刘宁 张玉峰)重点时段,重点管控,确保烟花爆竹零响声。今天下午,我市召开市区烟花爆竹禁放高峰时段管控工作部署会,会议明确了管控工作方案,其中,1月29日(小年)、2月4日-5日(除夕)、2月9日(迎财神)、2月19日(元宵节)等四个高峰节点,实行重点时段管控。

  会议透露,我市已成立市、区两级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指挥部,市级指挥部设在市公安局大数据指挥中心,区级指挥部相应设立,分别由同级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调度并组织落实相关管控工作。

  据悉,管控范围包括禁放核心区域:市区廖家沟至壁虎河水域与京杭运河交界处以西,国道328以北,启扬高速公路以东,宁启铁路以南区域内。此区域内,禁止一切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等行为。其中,毗邻市区禁放区域沿线周界部位的,是禁放区域内的重点管控部位,主要涉及广陵区湾头镇、广陵经济开发区、商贸物流园、汤汪乡;邗江区西湖镇、新盛街道、蒋王街道、汊河街道、邗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平山乡、城北乡。

  除此之外,还将组织对2018年度禁放中关停的97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开展一次走访回头看,严防私运、私藏、私售。同时,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大检查,严格对照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条件,逐家检查其安全条件,相应采取限期整改、责令关停、处罚取缔等行政措施。特别对非禁放周界部位的,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原则上一律关停整顿。

  对禁放区域周界沿线外毗邻部位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将积极推行实名制销售制度,做到"件件有登记、售卖有踪迹",严禁向禁放区内销售烟花爆竹,并发放严禁流入禁放区域的告知书,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鉴于今年是市区禁放政策贯彻执行第二年,可能仍会有少数市民家中有私存的烟花爆竹,各区、功能区仍应合理设立回收点,鼓励市民积极上交。对市民上交的烟花爆竹,统一由市禁放办联系暂存仓储和组织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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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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