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记者 聂超 屠明娟 通讯员 池磊
今天,记者从市国土部门了解到,该局靠实措施积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本着“便民利民、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自来水、供电、燃气、广电四家公司在11月底实现不动产与水、电、气、广电过户联动办理试运行,12月10日正式运行。扬州市民在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可一并申请水、电、气及广电过户。
据了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一套资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的原则,通过信息共享,用“数据跑”来代替“人员跑”,实现不动产过户时与水、电、气及广电过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的便民举措。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前群众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后,需要再到自来水、供电、燃气、广电窗口分别办理过户,现在只需要在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转移登记时一并申请水、电、气及广电过户,填写《水、电、气、数字电视联动过户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相关信息推送到自来水、供电、燃气及广电单位完成水、电、气及广电过户,不需要再到相关窗口办理,能够极大方便群众。
需要提醒的是,扬州市民在申请不动产与水、电、气及广电联动办理过户时,应注意:水、电、气相关的初装费和账号余额等费用已经结清,双方过户时的水电气表读数已确认,下一抄表周期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由新户主承担,原用户的银行代扣业务已取消;申请有线数字电视联动过户的,原户主需结清费用,默认名下所有机顶盒全部过户,新开户姓名必须为不动产权利人之一,过户后默认有线数字电视正常使用,如需停机请到广电营业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