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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而下个月,新个税法也要开始正式实施,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以及赡养老人等开支,将可以税前扣除。昨日,在市金融办牵头举行的扬州市资本市场(“新三板”企业)联盟活动上,扬州弘瑞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江金芳作了税收专题讲座,为我市企业详细讲解新个税法等新税收政策,解答企业疑问。
A
劳务报酬、稿酬如何计税?
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
如今,不少人除了有工薪收入,还有其他收入来源,比如劳务报酬、稿酬等。江金芳提醒,这次新个税法,对于这些收入有更明确的规定。
根据新个税法: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汇算清缴时,将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扣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入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扣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稿酬方面,居民纳税人的稿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实行按次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同时按收入额的20%扣除成本费用,之后再减按70%计入综合所得,相当于对稿酬减征44%,按照收入额的56%征税。此外,纳税人还可以减去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及6个专项附加扣除等,之后再按照3%至45%的累进税率计税。非居民纳税人的稿酬所得不进行汇算清缴,以每次收入额扣除20%的费用后,再减按7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B
房贷等专项扣除怎么扣?
上班族可选择由单位代扣
下月起,新个税法实施,可能很多人最期待的就是房贷利息等支出可税前扣除,其中子女教育费用可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费每月400、房贷利息每月1000元、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来扣除。那么,这笔费用将如何进行扣除呢?
对此,江金芳表示,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可以选择由单位代扣。可以选择预扣预缴环节,由扣缴单位预扣工薪所得税款时进行扣除。纳税人可先自行判断收费符合6项专项扣除的条件,然后通过填写相应表单,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供给扣缴单位,单位接收后在发放工资时,像办理“三险一金”扣除一样,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专项可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当及时通过重新填报相关信息表并提交给单位,以便按照新信息办理扣除。
当然,不愿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的纳税人,或者是并无正式单位的纳税人,可以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依法向汇算清缴地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C
今年年终奖如何计税?
年前发放的适用原特殊算法
又到了年底,不少单位又要开始陆续发放年终奖了,在新个税法下,这笔收入将如何计税呢?
对此,江金芳表示,目前对于年终奖这类一次性收入,有个“特殊算法”,但一年只能用一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正式生效日期是2019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仍然适用2011年版《个人所得税法》。如果单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发放年终奖,那么还要分两种情况:若2018年已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特殊算法的,要按正常工薪合并到当月收入计税,但适用过渡期政策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如果2018年尚未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特殊算法的,可按特殊算法计税,也就是将收入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并适用过渡期政策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
而2019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具体能否适用原特殊算法,还需视后续相关政策再明确。
D
哪些情况
需自行申报个税?
3种情形应依法申报
除了单位代扣代缴,还有哪些情况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个税的呢?
江金芳提醒,个人取得以下综合所得需自行申报: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对符合上述三种情形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依法向汇算清缴地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
此外,与老税法相比,新个税法还明确几种情况可自行申报,包括:预扣预缴时没有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或者没有享受到位的;预扣预缴时因没有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而多预缴税款的等情形。记者何世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