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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院出台系列举措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护航
2018-11-28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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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28日扬州讯(杨法轩 苏皓 李源)今天下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企业家参与经营和创新创业的实际需要出发,确保规范性文件中每项措施都具有针对性,服务扬州当地企业的需求。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国凡表示,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把人们心目中的扬州建设好,满足世界人民对扬州的向往,再现扬州第四次辉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铸就新时代扬州发展新辉煌的基础、保障和根本要求。出台的意见既结合法院当前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如扫黑除恶、“套路贷”治理、执行条线“百日清案”专项活动等专项活动,又吸纳了已有的工作成效,如扬州法院“八个一”破产清算机制作用、价格查询平台、服务保障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知识产权审判服务扬州“12345”创新发展工程等各项创新创优的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扬州市中院薛剑祥院长带领调研组赴仪征、邗江、高邮等地与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通过发送调查问卷,征集企业发展、产业转型中司法需求,听取对《意见》初稿的完善建议。还吸收了基层法院服务企业的一些经验做法。如高邮法院发布的《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建议40条》结合企业司法需求进行精准性普法和预防性普法,也有利于企业风险预防。

  当天,扬州中院还出台了《关于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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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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