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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报启动 62家技术转移登记机构已备案
2018-11-08 09:22:00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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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今年9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鼓励技术交易的科技政策——《扬州市技术转移奖励办法(试行)》。昨天,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2018年扬州市技术转移奖励申请方案正式出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赶紧申报吧!

  申报启动

  技术转移奖励资金分3类

  市科技局成果处处长金立豪介绍,2018年扬州市技术转移奖励资金分为三类:“企业转移转化成果类”,可以享受直接申领20万元扬州市创新券,并优先兑换;“挖掘企业技术需求类”,须通过扬州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入库,取得入库证明方可享受每条100元奖励;而“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类”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须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审核,取得扬州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备案证明,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方可分别享受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2%和1%的奖补等。不过,关联企业间的技术转移活动不享受奖补政策。

  据了解,每类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的申报方式、申报材料以及各个环节的截止时间都不尽相同。其中,“需求类”和“促成类”常年受理,每年上、下半年各集中审核并兑现一次,2018年只兑现一次。

  技术经纪人抢手

  62家技术转移登记机构已备案

  在扬州,随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断深入,“技术经纪人”队伍也应运而生,并变得日益抢手。

  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相关负责人马丽敏介绍,经评估和研究,日前,我市扬州大学、扬州市职业大学、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宝应县信息网络中心、宝应天马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扬州博士创新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扬州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等首批62家技术转移机构已备案。

  马丽敏提醒,享受奖补的技术转移机构须是经过正式备案的,技术经纪人须挂靠在经过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从事技术转移工作,享受奖补政策。“为了更好地落实奖补政策,扬州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政府平台单位——扬州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免费向所有技术经纪人提供申请挂靠。”

  省级奖补政策出台

  技术输出方奖励力度也很大

  除了扬州的奖补政策,金立豪透露,《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也已出台。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对技术转移输出方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奖励力度也很大。“鼓励技术交易单位做大做强。对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000万元的技术转移输出方,由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按技术转移输出方奖补标准予以奖补。鼓励技术成果优先在省内转移转化,技术输出在省内的技术合同成交额按150%的比例计算奖补额度。”金立豪介绍,按照全省每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最高0.5万元的比例确定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奖补总额,由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根据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完成的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量和认定登记工作开展相关情况给予奖补。

  通讯员 柯季 记者 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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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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