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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注意啦!10月起,购买食品或就餐只认这一个证
2018-08-16 10:16:00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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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 (通讯员 崔生明 扬州发布记者 耿海龙) 下月底,《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记者今获悉,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取得老版两证的可使用至有效期结束;如今,三年有效期将至。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10月起购买食品或就餐,请认准《食品经营许可证》。

  老版许可证有效期将届满

  “3年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办法,将老版《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正式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办法于当年10月1日实施。”广陵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崔生明说,办法同时规定,食品经营者在办法施行前已取得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据介绍,《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三年,从法律角度来说,至今年9月30日,老版两证将不得再继续使用,需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也就是说,从今年10月1日起,全市近4万户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持有的食品许可证不能再使用老版两证了。”

  目前正督促商家全面换新证

  “当年,我省对食品许可审查和许可证发放设定了两个月过渡期。扬州市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于当年12月11日,从广陵区发出。”崔生明说,对于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过渡期内,当年按省里要求,仍核发老版两证。不过,过渡期许可证有效期只能到当年年底。

  “目前,在有效期内未换证的商家已经很少了,我们正通过日常巡查,督促商家换新证。”崔生明提醒食品经营者,如果仍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未换证的,可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换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免老版两证过期,面临无证经营。

  作为消费者,从10月1日起,购买食品或就餐,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一定要认准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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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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