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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当气温达到40℃,不允许做这件事
2018-07-09 14:5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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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发布记者 张孔生 姜传刚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城建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不容忽视。按照要求,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及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今年以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夏季高温天气,现场作业人员易出现疲劳、中暑,加之雷雨、大风特殊天气频繁,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季节。针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市城建局今年5月份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落实夏季和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该局要求夏季建筑施工要合理安排好作业时间,严格实行“做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安排作业人员从事日光直接曝晒下的施工,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及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对年龄大、体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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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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