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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通报两起“闯”出来的事故 大货车为省油撞死女骑手
2018-07-04 10:4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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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但仍有驾驶员对此不以为意。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通报了两起近期发生在高邮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辆轿车被撞报废,另一起案例中,一名六旬女子被撞身亡。

  【案例1】

  大货车闯红灯

  轿车被撞报废两人受伤

  今年6月22日凌晨1时许,高邮市交警大队车逻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该市境内G233国道与车伯线交叉路口处,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车祸致两车受损,两人受伤。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据初步了解,事发时,大货车驾驶员刘某(男,34岁,系安徽省肥东县人)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沿高邮市G233国道由北向南直行到车伯线交叉路口,与冯某(男,21岁,高邮人)驾驶的轿车发生相撞。

  车祸中,大货车头与轿车右侧车身发生撞击,将轿车向前方推移十几米远,致轿车严重受损,正、副驾驶室两人受伤。因冲击力太大,轿车内安全气囊打开,轿车内两人虽保住了性命,但轿车达到报废标准。随后,受伤人员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

  事后,办案民警调阅该路口视频监控,发现大货车驾驶员刘某行驶到该路口正值红灯,为了抢时间,刘某驾驶车辆加速通过路口。而轿车是在绿灯情况下正常左转弯。

  经办案民警勘查认定:该起事故是由于货车驾驶员刘某闯红灯所引发,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2】

  为少挂挡节省动力

  闯红灯撞死电三轮骑手

  几天后,同样在高邮境内,发生了一起相似的案例,现年30岁的河北省承德市驾驶员龙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闯红灯将一名骑电动三轮车过绿灯的六旬女子方某(66岁,高邮人)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6月22日当天,龙某驾驶一辆车号为XP65XX(临)的重型普通货车,从北京出发准备到上海。25日13时左右,他由北向南行驶到233国道高邮段与同心路交叉路口红绿灯处。当时路口显示为红灯,心存侥幸的龙某,考虑到车挂的是临时牌照,为了少挂挡节省动力,又见路口没有人,便大胆闯红灯。就在他以约50km/h的速度通过路口时,才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过绿灯。龙某惊慌之余,立即踩刹车,并向左打了大半圈方向试图避开。但重型货车的车后轮还是撞到了电动三轮车,骑车女子连人带车侧翻在地。

  事发后,龙某立即下车赶到女子身边,见其伤势严重,他请路人报警。女子被紧急送往医院,但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警方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痕迹检验鉴定及视频资料认定:龙某驾驶机动车行至交叉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信号通行,是导致事故的全部原因,在该起事故中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方某无责任。

  ■警方说法

  此类案例已发生数起

  开车族别再心存侥幸了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今年以来,关于闯红灯闯出来的祸已经发生了多起,也导致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4月18日凌晨4点56分,在G233国道与车樊线交叉路口处,一辆大货车在由南向北闯红灯行至路中间时,遇到侧面由东向西路口正常通行的一辆工程车和一辆电动车。大货车紧急刹车,险些将工程车刮翻。过程中,一旁的电动车却遭了殃,骑手被撞翻在地,头部着地身受重伤。

  5月17日上午8时26分,安大公路汉留境内一家饭店的门口,发生了一起货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肇事的是一辆河北牌照的重型半挂车,据了解当时该车在通过路口时,信号灯已经转为红灯。而女性伤者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所有交通违法中,闯红灯是属于比较严重的一类。”交警部门表示,闯红灯的案例中,有一部分是误认为自己能够及时通过,有的则是仗着车辆号牌被挡或是骑电动车无法抓拍等因素故意闯的,而无论是哪种情况,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必然不会减速,甚至还会加速,一旦发生突发状况,极为容易导致严重的后果。

  警方提醒,机动车也好,非机动车也罢,所有交通参与者应主动自觉遵守交规,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通讯员 祝隽 成炳嘉 明宝

  记者 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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