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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失踪两天 邻居床下找到尸首 因口角杀人 他逃回老家后自首
2018-06-27 10:1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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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7日讯 去年9月30日,租住在江都大桥镇的女子小锦(化名)突然失踪,其丈夫报案。两天后,江都警方在其邻居王某的床下,找到小锦。此时,她已遇害两天,王某已在河北邯郸投案自首,而他行凶的原因竟是两句口角。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女子突然失踪,丈夫找寻未果

  顾阳(化名)是泰州一家饭店的老板。员工小锦是店里的“得力干将”,她30出头,性格外向,做事勤快又认真。平时,店里开门、关门都是小锦负责。

  然而,去年9月30日上午9点50分,来上班的员工告诉顾阳,店门还没开,小锦没来上班,电话也联系不上。这种情况从未遇到过,顾阳觉得不对劲儿,立即请员工联系小锦的丈夫阿华(化名)。

  此时,阿华正在江都一家船厂上班。一听小锦没去上班,阿华也很纳闷。他记得,当天上午6点40分,他离开两人位于江都大桥镇的出租屋时,妻子还在睡觉。平时,他去上班后不久,妻子就会去上班。阿华赶紧打电话给妻子,可对方手机始终无人接听。这下,阿华紧张了,赶紧跑回家,只见妻子的钱包、睡衣、身份证等物品都在,唯独手机、电动车及两把钥匙没了。

  而当天,两人并未吵架,妻子情绪也很正常。那么,她为何会不辞而别?又会去哪儿呢?阿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两天后,邻居异地投案

  案发后,江都警方对此案展开调查。然而,经多方调查、寻找了两天,始终没找到小锦的任何踪迹。

  直到去年10月2日凌晨,距离800多公里的河北邯郸警方传来消息:男子王某向当地警方投案,称在江都杀害了小锦,并将其藏尸床下。

  后江都警方对王某的出租屋进行勘验检查,并在其床下找到一具女性尸体。经阿华辨认,该尸体是其失踪了两天的妻子小锦。经鉴定,小锦系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这一结果,让阿华无法接受。在他的印象中,他们夫妇和王某只是住在同一大院,不过点头之交,相互连名字都不知道,更无任何恩怨。

  既然如此,王某为何要杀害小锦呢?归案后,王某进行了交代。

  王某,1976年出生,河北邯郸人。案发前,在江都一家船厂打工,和小锦夫妇同租住在大桥镇一民居内,其中,王某租住在主屋西南角房间,小锦夫妇租住在该户院内平房。

  去年9月30日早上8点左右,王某外出时,经过小锦家门外时,看到小锦裸着上身坐在床上,觉得很尴尬,折返回家,这一幕可能被小锦看到。后他再次外出,途经小锦家时,小锦骂他不要脸。为此,两人发生了两句口角。

  事后,王某很是气愤,萌生了杀害小锦的念头。随后,他以谈事为由,骗小锦到他房间。小锦觉得莫名其妙,过来后,问王某找她何事。

  王某一句话没答,直接用手卡住小锦颈部,后将其推倒在床上,继续采取扼压手段,致其死亡。作案后,王某将小锦尸体藏于床下,拿走她的手机丢弃,并把她的电动车和钥匙拿走,销赃得款400元,后打车回邯郸老家。

  “我知道杀人是逃不掉的。”王某交代,他杀人后一系列的行为都是为了制造小锦离家出走的假象,好拖延时间,让他能回老家看一下家人。

  去年10月1日凌晨,王某回到邯郸的家。次日凌晨,在亲戚的劝说、陪同下,王某向当地警方投案。

  遭家庭变故,他性格生变

  在办案过程中,警方了解到,王某家中有3个未成年子女和一个老母亲。案发前几年,王某父亲、妻子患病,王某为筹措治疗费用,欠下很多外债。父亲、妻子先后病逝,王某精神状态不如以往,性格更加内向,脾气也变得暴躁。案发后,警方委托五台山医院对王某有无精神疾病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结论为,王某实施危害行为当时及目前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因琐事生口角,杀人后逃回老家

  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扬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26日在江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小锦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处王某死刑,并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对此,王某当庭表示,愿意赔偿,但没有经济能力。当天,法院经审理后宣布休庭。

  近日,该院对此案作出公开宣判。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王某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未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虑案发起因、被害人无过错等情况,决定判处王某死刑,但可不立即执行。

  据此,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王某赔偿小锦近亲属丧葬费、交通费共计4.3万余元。

  通讯员 杨肃 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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