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7日讯 昨天,扬州市政府办印发相关通知,对我市社区邻里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进行统一规范。根据社区建设行动计划任务安排,2018年我市9个县(市、区)以及功能区(不包含化工园区)均试点建设1个社区邻里服务中心。
社区邻里服务中心,是集公共公益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商业服务于一体的片区式、集约式综合服务体,辐射范围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社区。
根据试行的建设标准,我市建设的社区邻里服务中心,一般服务半径0.5公里-1.5公里,服务人口1.5万人-5万人,辐射周边3个-7个社区,居民步行20分钟之内可到达。新建社区邻里服务中心按照不少于0.5个/100配备机动车停车位,老城区改造的社区邻里服务中心根据情况适当留有停车位,划定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在建筑规模上,老城区不低于2000㎡,其他地区须纳入城市规划且不低于5000㎡,其中一层面积不少于1000㎡。
据介绍,社区邻里服务中心可为居民群众提供党群工作、全科社工、医疗卫生、养老、志愿者、图书阅览、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可为居民群众提供菜市场、便利店、早餐店、理发店、洗衣店、维修服务点、公共事业收费点、银行、邮政等便民服务。
社区邻里服务中心的产权属于国有或集体性质,由国家机构或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建成后由区、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统筹运营。(通讯员 章咪 漳龙 记者 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