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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扬“网贷分支机构”须持证登记进行规范管理
2018-06-06 14:5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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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6日讯 日前,市金融办官方网站发布了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注册地在市域外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注册地在市域外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扬分支机构(含扬州市区及各辖区,以下简称“网贷分支机构”)的登记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通知》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我市“网贷分支机构 ”应持总部注册地监管部门将总部公司纳入整改验收范围的证明文件,到我市工商登记所在地区整治办登记,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网贷分支机构”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业务,不得开展信息发布、广告宣传、融资咨询、借贷撮合等业务。“网贷分支机构”登记时应提供公司总部机构注册登记情况、网站网址、交易规模、投资者人数、备案准备情况以及分支机构在扬经营场所、交易规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扬金融 张玉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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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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