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5日讯 昨日,市区渣土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召开,我市城管、城建、交警、交通和房管等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针对近期渣土车夜间违规运营造成扬尘污染增多的现状,会议决定由城管、城建、交警和交通等部门成立联合“夜查组”,从现在起,不定期在夜间10点后,对市区工地进行突击检查。
多部门“夜查组”突击检查
违规渣土车和工地将被重罚
市渣土办负责人介绍,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和对渣土车提升改造的完成,渣土车白天带泥上路、不覆盖、遮挡牌照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已经很少。可一到夜间,这些“昼伏夜出”的渣土车便上了路,车身不冲洗就上路、挡上牌照后闯红灯、车顶部覆盖等违规行为便全部暴露出来,跑冒滴漏的渣土污染路面、随意倾倒渣土等问题给市容环境带来很大损害。发现这一苗头后,上月27日,我市城建、城管和交警部门夜间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查获的8辆违规运营渣土车进行了重罚,对驾驶员也作了扣分处理。
参会的广陵区、邗江区及交警、交通、城建等部门的同志都表示,目前渣土车白天普遍“规规矩矩”,一到晚上好多车子就不像样子,各种违规都来了。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很赞成开展夜间联合夜查,不分白天还是夜晚,全天候对渣土车进行管理,同时将积极发挥路口高清探头识别作用,对渣土车司机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其违规运行,坚决给予扣分。
会上明确,从现在起,城管、交警各出10人,城建、交通各出4人,组成夜查小组,不定期对市区工地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渣土车和工地将作严罚。
路面要硬化 出门要冲洗
看看工地扬尘防治“规范”
市渣土办负责人介绍,对于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过去一直都有,去年的《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又作了明确要求,但有的工地没有认真执行。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主要包括:施工工地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及出口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对裸露的场地、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绿化或围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的出入口通道应保持清洁,出入口内侧应设置车辆冲洗池,安装车辆冲洗设备,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进出工地的建筑垃圾、渣土、水泥、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车辆应当密闭运输,不得拋撒滴漏;伴有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城区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城建管工地 交警管渣土车
强化建设工地排查整治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昨天的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交警部门负责管理好渣土车的违规行驶问题,城建部门负责督促管理好工地大门内的设施建设和渣土车在工地内的覆盖、清洗,城管部门负责协调工作。
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去年7月发布的“关于迅速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扬尘污染管控的通知”中,也对相关职能划分作了明确。一是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是所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责任人,是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管控的责任主体;二是强化建设工地排查整治。建设部门是建设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牵头责任单位,市和各地建设部门要积极组织交通、房管、城管、水利、园林等部门强化道路施工、拆迁、水利、园林绿化工程等扬尘管控,全面执行道路硬化、挡板隔断、裸土覆盖、车轮冲洗等工作要求。逐个工地建档立册,逐家工地过堂排查,达不到防尘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整改措施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复工;三是城管部门要加大对渣土运输、消纳场的监督管理,强化渣土运输考核工作,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渣土运输管控责任。 记者 姜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