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8日讯 记者昨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我市已经正式施行新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新版内容中,一共包括规划区640平方公里和交通干线266条,与2009年修订版本相比,共增加了388平方公里的规划区,江都区噪音监测也统一被纳入。
“随着扬州城市发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也要进行适应性的调整,这次也将江都区噪音监测统一纳入进来。”市环保局污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重新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是为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
据悉,扬州本次调整范围包括规划区640平方公里(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范围),包括邗江、广陵、开发区、江都、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及规划区外主要乡镇(槐泗、方巷、杨寿、甘泉、公道、杨庙、朴席、头桥、李典等)。区域划分调整还包括交通干线266条,包括古运河市区段至仪扬河河口全长16.7公里,京杭大运河扬州段,高水河,新通扬运河等。
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标准:
白天 夜间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A类 70分贝 55分贝
4B类 70分贝 60分贝
在4A类区域中,东西向道路为:文昌路、京华城路、望月路、秋雨路、文汇路等主要路段都包含其中。南北向道路为:汶河路、邗江路、大学路、瘦西湖路、维扬路、扬子江路等等。“根据规定,市区主要交通道路白天噪音规定不能超过70分贝。”工作人员介绍。
此外,新版声环境功能区中,1类区新增到327.38平方公里,百分比从此前的33.9%,上升为51.15%;2类区则扩大为123.88公里,3类区扩大为136.01公里。(通讯员 姚建 记者 薛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