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9日扬州讯 2017年,扬州检验检疫局共对矿产品、化工品等资源性商品实施重量鉴定640批,鉴定货物重量476万吨,共发现货物短重55批,短少重量6700吨,短少金额84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8.0%、24.3%、72.8%。
扬州地区短重商品相对集中,以矿产品、化工品、成品油三类商品为主,短少重量合计占短少总重量的92.4%,其中矿产品最为突出,占短少总重量的88.1%,主要来源于澳大利亚、朝鲜、伊朗。
2017年,涉及索赔的重大短重案例(短重0.5%以上)达3940吨,短少金额57.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5.8%、72.7%。主要是因为国外供应商不讲信誉,故意短斤少两,承运环节存在欺诈行为以及国内外计量方法不一致等。
目前,国际大宗资源性商品多处于卖方主导,外贸合同往往被迫约定以国外重量鉴定结果结算,短重0.5%以下通常不予赔偿。据此,国外发货人会故意将货物短少量控制在误差范围内,实施“隐形欺诈”。2017年,此类案例短少重量达2760吨,短少金额26.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0.1%、73.2%。以进口矿产品为例,全年共检出短重34批,超7成因未达到合同索赔上限而无法索赔。此类问题需引起各方面重视,如得不到有效遏制,扬州地区钢铁、化工等资源进口企业将蒙受较大经济损失。 (许明良 倪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