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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晨大雾多条高速封闭分流 高邮境内发生三车连撞
2018-01-19 09: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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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19日讯 近日,雾霾持续对我市的交通构成了影响,昨日清晨,我市境内高速公路也再次采取了封闭管制等措施。与此同时,因能见度降低导致的事故也有所多发,我市警方特别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

  昨天清晨,大雾再次对我市境内高速的通行构成影响。上午7点左右,我市境内多处路段通行受阻,包括G2京沪高速扬州段泾河、宝应、界首、高邮、八桥、真武、江都东各入口双向关闭中;G40沪陕高速扬州段砖桥入口关闭;G40沪陕高速扬州段,江都南至仪征禁止大客车、三超车、危险品车上高速,限速80公里/小时。

  此外,S49新扬高速(宿扬)蜀冈、刘集、陈集各入口双向关闭;S28启扬高速扬州北、瘦西湖、江都北、丁伙、扬泰机场、郭村各入口双向关闭,而扬州西往海安方向入口单向关闭,往润扬大桥方向正常;G4011扬溧高速往扬州方向入口单向关闭,往镇江方向正常;G4011扬溧高速往扬州方向在汊河枢纽截流北行车辆积压。G40江都南、杭集南、扬州广陵、汤汪、扬州南、蒋王、仪征各入口均可以上高速,但在汊河枢纽双向转不了S28启扬高速海安、北京方向。

  警方发布提醒,苏州、上海、镇江计划经润扬大桥过江往扬州方向的车友,请提前选择在瓜洲出口下高速,或选择镇扬汽渡过江,可避开拥堵路段。建议扬州往徐州、宿迁、淮安、盐城、连云港、海安、兴化、盱眙、洪泽、安徽蚌埠、宿州方向的车友,待雾散后出行。

  雾天不仅对正常通行构成了影响,相关的事故案例也有所多发,昨日我市警方就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

  1月16日7时40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汉留中队民警接110指令,在省道安大公路荡楼村红绿灯处,发生一起面包车、货车与轿车三车相撞事故,没有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辖区汉留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得知,事发时,李某(男,37岁,江都人)驾驶苏K01XXX面包车、顾某(男,28岁,兴化人)驾驶苏K55XXX轿车均在S264省道荡楼红绿灯处等红灯,两车一前一后。赵某(男,45岁,浙江人)驾驶浙A2JXXX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该路口,因大雾弥漫,能见度极低,加上大挂车驾驶室高,驾驶员视线角度存在盲区,赵某只顾看前方红绿灯情况,未注意到前方正在等红灯的车辆,随着“嘭”的一声,撞到前面苏K55XXX轿车,在巨大的撞击力下,苏K55XXX轿车又撞向前面的苏K01XXX面包车,造成三车相撞,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现正是冬季,雨、雾、雪天等恶劣天气增多,驾驶人在行车途经有灯控路口时,一定要密切观察路况,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行经灯控路口,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1.出门前,应当将挡风玻璃、车头灯和尾灯擦拭干净,检查车辆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2.雾中行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千万不可开快车。雾越大,可视距离越短,车速就必须越低。专家建议当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时速应控制在20公里以下。

  3.不要用远光灯。打开前后防雾灯、尾灯、示宽灯和近光灯,利用灯光来提高能见度,看清前方车辆及行人与路况,也让别人容易看到自己。

  4.适时靠边停车。如果雾太大,可以将车靠边停放,同时打开近光灯和应急灯。停车后,从右侧下车,离公路尽量远一些,千万不要坐在车里,以免被过路车撞到。等雾散去或者视线稍好再上路。

  5.勤用喇叭。在雾天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勤按喇叭可以起到警告行人和其他车辆的作用,当听到其他车的喇叭声时,应当立刻鸣笛回应,提示自己的行车位置。

  6.保持车距。在雾中行车应该尽量低速行驶,尤其是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要跟得太近。要尽量靠路中间行驶,不要沿着路边行驶,以防与路边临时停车、等待雾散的车相撞。

  7.切忌盲目超车。如果发现前方车辆停靠在右边,不可盲目绕行,要考虑到此车是否在等让对面来车。超越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在确认其没有起步的意图而对面又无来车后,适时按喇叭,从左侧低速绕过。

  8.不要急刹车。在雾中行车时,一般不要猛踩或者快松油门,更不能紧急制动和急打方向盘。如果认为确需降低车速时,先缓缓放松油门,然后连续几次轻踩刹车,达到控制车速的目的,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 通讯员 冬梅 明宝

  记者 刘宁 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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