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8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市物价局将核定市区一批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布相关拟定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市民可在2017年12月13日前将自己的意见以网络、书面或电子邮件(yzswjj2013@126.com)等方式提交。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扬州商城停车场所属区域为二类区,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方式为计时收费。
室外停车场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首小时4元,首小时后2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大型车白天首小时5元,首小时后3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5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室内停车场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首小时4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
按照相关规定,东圈门停车场所属区域为一类区,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方式为计时收费。按一类区室外停车场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2元/半小时,夜间2元/小时。
华城科技广场停车场所属区域为二类区,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方式为计时收费。按二类区室内停车场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首小时4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
国泰大厦停车场所属区域为二类区,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方式为计时收费。室外停车场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首小时4元,首小时后2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大型车白天首小时5元,首小时后3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5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室内停车场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首小时4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
以上停车场其他事项按照《扬州市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和明确市区机动车停放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扬价服〔2016〕72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