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31日讯 日前,省旅游局发布了《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评价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一批具有“水韵江苏”特色的旅游风情小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旅游强省。
小镇配套设施
需符合国家5A级景区建设标准
什么是旅游风情小镇?《办法》中提到,旅游风情小镇是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托独特地域文化、乡土民俗、历史遗存、传统工艺、舌尖美食等资源,打造形成的情调韵味浓郁、旅游业态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休闲集聚区。
在创建条件上,主要包括旅游资源保护、旅游规划完整、执行旅游标准到位、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安全保障和旅游管理组织六大指标。其中,旅游资源保护要求在创建期内,未受到国家以及省主管部门或联合国相关组织对核心旅游吸引物保护方面的警告或处罚。旅游规划完整要求,编制完成旅游风情小镇创建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同时在旅游风情小镇的执行标准上要求,小镇的配套设施功能上符合国家5A级景区建设标准。
在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安全保障和旅游管理组织方面,要求核心区域1平方公里完成建设目标。创建期内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市场运作主体。
创建期为三年
未达标者追回扶持资金
《办法》中规定,旅游风情小镇创建期为三年,每年年末进行年度评价。具体为,按照评价办法细则与创建时限要求,第一年为初评期,主要评价小镇的规划编制、创建方案、工作机制等内容;第二年为中评期,主要评价小镇的特色打造、投资成效、服务配套等内容;第三年为终评期,主要评价小镇的综合运营、经济及社会指标、品牌成熟度等内容。
根据评价办法,每年年末进行整体考核,对创建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重大责任事故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件,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创建资格。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未达到建设要求的创建单位,进行警告,第三年仍未达标者,取消创建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获得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
扬州落地
正在推进建设10个旅游风情小镇
“目前在该办法的基础上,我们已邀请专家制订了扬州市旅游风情小镇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指导扬州市旅游风情小镇的建设和管理,目前该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不久即将正式对外发布。”市旅游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扬州正在推进10个旅游风情小镇的建设,该办法和扬州市级标准的出台,将更好地指导旅游风情小镇的建设。
记者 居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