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晗
中国江苏网10月31日讯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大学生 、退役士兵、农业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促进扬州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政府近日出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揽子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利好政策。
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去创业创新从哪些方面入手才能一展其能?市农委产业化处负责人介绍,《意见》突出创业创新支持政策,明确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创业财税扶持、降低创业收费门槛、加大用地用电支持、改善金融服务、推进双创园区建设、引导发展现代农业、鼓励返乡网上创业、开展双创精准培训、选树双创优秀典型等10方面具体措施。
10条新政
一 放宽市场准入
二 加大财税扶持
三 降低收费门槛
四 用地用电支持
五 改善金融服务
六 推进双创园区建设
七 引导发展现代农业
八 鼓励返乡网上创业
九 开展双创精准培训
十 选树双创优秀典型
“推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既是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需要,也是农民增收的需要,如何让农村居民在农业农村的发展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益,这是《意见》的核心理念。”市农委产业化处负责人表示,农村天地广阔,大有可为,一批又一批被称为“新农人”的群体成为农村中活跃的经济力量。
【放宽市场准入】为鼓励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意见》明确,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便捷双创服务。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住所登记改革。
【加大财税扶持】现有涉农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倾斜,高效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农业电商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机现代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科技创新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基金,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
【降低收费门槛】对小微企业和新办注册企业免收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最大限度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减轻负担。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不得高于下限标准收费。
【用地用电支持】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健康养老、旅游观光、“互联网+”等新业态,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等,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下转报眼)
【改善金融服务】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努力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和资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权属清晰的包括农业设施、农机具在内的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提升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推进双创园区建设】加快推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建设,各县(市、区)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依托现有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等,建成2个以上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市级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被认定为省级以上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在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上表现突出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
【引导发展现代农业】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经评定为种养先进典型,给予每个奖励10万元;在本地共建基地3000亩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择优给予10万-20万元奖励;返乡下乡人员参与特色乡村建设,发展“一村一品”,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鼓励返乡网上创业】鼓励各县(市、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等企业合作培养“农村创业合伙人”,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的运营效率和创业就业成功率。积极争创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鼓励网上创业,对年销售本地农产品金额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网店(微商),分别给予奖励支持。
【开展双创精准培训】建立返乡下乡人员信息库,紧密结合返乡下乡人员意愿和市场需求,结合地域经济特色和创业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项目,实施精准培训。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2-3年,全市选拔100名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培训导师,培育100个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典型。
【选树双创优秀典型】每年评出“十佳双创典型”,每个奖励3万元。“十佳双创典型”法人可对照市“2+N”人才政策体系,享受市人才办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