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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510套公租房27日配租 实行摇号定序、抽签定房
2017-10-21 10:4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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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昨天上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式发布了《扬州市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规则》(下称《实施细则》),10月27日下午将在扬州市大剧院为2016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进行房源配租。记者了解到,截至10月19日,已有504户进行了登记。此次公租房配租时共安排了510套房源,将做到应保尽保。现场实行摇号定序、抽签定房规则,17户困难群体可优先选房。

  5 10套房源位于联谊南园、佳家如意园

  据悉,根据《实施细则》介绍,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对象是指已通过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审核公示,领取《扬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并已按规定进行了登记确认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

  “根据我们确认,截至10月19日,已经有504户进行了登记。”市房管局副局长刘忠华介绍,为了做到应保尽保,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安排了510套房源。届时,将安排孤老病残等17户特殊困难群体优先选房。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这次配租有440套联谊南园、70套佳家如意园的房子。参加配租的申请人在抽签及办理相关手续后,就可以拎包入住。

  配租时间是10月27日13:00-17:00,配租地点是扬州市大剧院。配租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场,因故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理,受托人应携带委托人相关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逾期未参加配租的,将视作自动放弃配租资格处理。

  实行摇号定序、抽签定房规则

  刘忠华介绍,本次公租房配租活动采取的是“摇号定序,抽签定房”的配租方式,电脑程序摇号确定抽签顺序之后,再由申请人按照顺序抽出配租的公租房地点、楼幢、室号。整个配租过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抽签定房结果现场公布。

  低保(特困)户只需缴纳0.75元/月

  更为贴心的是,我市还为配租家庭提供了租金补贴。

  “对于此次配租的家庭仍将实行‘租补分离’。”刘忠华介绍,保障家庭在向市直管公房管理处按建筑面积10元/月交纳房租后,凭《扬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凭证》享受政府建筑面积5元/月的租赁补贴。其中,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连续享受低保(特困)2年以上的低保(特困)户,可凭《扬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凭证》享受政府建筑面积9.25元/月的租赁补贴。

  帮你问

  配租后,何时签订合同

  通过实物配租活动确定配租房源的申请人,须在2017年11月6日-8日,携带所需资料、预付租金,到市苏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季园小区夏荷园11幢)进行签约。签约后,凭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出具的钥匙单和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小区的物管部门领取钥匙。逾期未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配租资格处理。

  通讯员仇武双记者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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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笑林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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