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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法院建立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速裁”机制
2017-09-28 17:2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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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李源) 28日,江都法院举办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2015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262件,审结案件4135件,结案率为92.11%。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处理好越来越多的交通纠纷案件,法院通过建立速裁等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

  首先,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且诉讼标的加大。2015年全院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525件,标的额1.85亿元;2016年结案1645件,标的额2.3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87%和24.86%;2017年1-8月结案965件,标的额1.54亿元。

  其次,案件当事人(尤其是被告)系外地人居多,人口流动性强,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比较困难,加之受害人大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均拖延了审理期限。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情绪易激动,调解过程进行的比较艰难,如受害人构成伤残,赔偿数额较大,双方很难达成调解。2015年以来审结的4135件案件中,调解撤诉的1197件,占28.95%。

  对于判决的案件,保险公司因自身考核机制的原因,往往提起上诉,通过法定上诉权来延迟履行给付赔偿款。

  记者了解到,为了快速公正准确的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江都法院成立速裁组,对责任明确,无需鉴定程序,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行快审快结。加强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积极开展季度定人定案专项评查活动,及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召开改判案件、发回重审疑难复杂案件评析会等,分析交通事故类案件存在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诉讼卷宗同步数字化建设,实时扫描所有诉讼材料,实现用权留痕、全程留痕,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

  与此同时,在江都区交巡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等部门进行联合调处,对能够一次性解决的交通事故案件争取一次性处理终结,难以处理终结的通过书面方式对各方给付情况予以固定,确保伤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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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戚阜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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