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28日讯 昨天,我市首个旅游巡回法庭在高邮法院挂牌。什么是旅游巡回法庭?为什么要成立这样一个新法庭?市民遇到旅游纠纷,到旅游法庭打官司怎么打?
公司奖励员工出境游被忽悠
今年初,我市一家公司为了奖励优秀员工、回馈高端客户,免费为大家提供了一次去境外旅游的机会,并和一家旅行社签订了协议。挺好的一场旅行却让大家乘兴而去败兴而归,整个旅游过程中,旅行社临时加价,不是机票要加价,就是行程要临时改变,弄得非常不愉快。最终,20个乘客中只有不到一半是按时回到扬州的。该公司无奈,发给没有按时回来的优秀员工“补偿费”,并支付给高端客户多项费用。
随后,该公司起诉上述旅行社,邗江法院受理了该案。经查,这家所谓的旅行社,并不具备相关资质,而是一家旅游咨询公司。法院最终判决该旅游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目前案件已经进入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为何要成立“旅游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确定一至两个审判团队进行巡回审理,旅游旺季巡回审理每周三次,正常情况下每周一次;明确了对旅游纠纷案件采取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结案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均能到场,能够运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着重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裁判,并当庭宣判,一审终审;其他简易程序审理的旅游纠纷案件,能当庭宣判的也必须当庭宣判,不能或不宜当庭宣判的,开庭后一日内宣判。
哪些问题可找旅游法庭?
下列六种类型可以到法院起诉:
1.旅游经营者服务违约纠纷;
2.旅客在景点购物遭遇购物欺诈纠纷;
3.旅游辅助服务者提供的餐饮、住宿违约纠纷;
4.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纠纷;
5.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其他违约或侵权纠纷;
6.经调解组织诉前调解成功需司法确认的纠纷。
通讯员 周曙 管鑫 邹扬 记者 北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