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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厂老板鼓动亲戚去法院起诉他 原是为“套钱”
2017-07-24 10:3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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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24日讯 大概10年前,市民王文浩曾向小舅子刘新借了4万元,一直没有还。2012年,王文浩告诉刘新,去法院起诉他就可以拿到钱了,只要写一张新借条,然后去法院,在诉状上签个字就行了。他为何这么做?这背后到底有啥秘密?

  拆迁获300多万,引来债主起诉

  今年3月21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收到开发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的王文浩指使他人作伪证的犯罪线索,于3月22日开始立案侦查。2003年,王文浩曾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当时的维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为何这次又以身试法了呢?

  王文浩是我市一家玩具厂的老板,欠了很多外债。2012年,王文浩的玩具厂要拆迁了,拆迁款大概330万元。但是,这笔钱没有立即划入他的账户,而是被划到当时的维扬区法院,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王文浩的外债太多,因涉及民事诉讼,法院将王文浩的拆迁款划扣。得知王文浩有了拆迁款后, 40多名债主将王文浩起诉至法院,要求他还钱。法院受理了此案件。

  为了“套钱”,鼓动亲戚去法院起诉

  王文浩知道,尽管有300多万的拆迁款,但外债实在太多,这300多万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一旦法院宣判,这些钱都要判给债主,自己拿不到一分钱。最终他“急中生智”想了个“好主意”。

  王文浩找到了自己的小舅子刘新,他告诉刘新:“我的厂要拆迁了,欠了很多外债,债主们把我告到法院了,法院准备把拆迁款全部判给债权人,自己也拿不到一分钱。厂没了,生活又困难,你得帮帮我……”

  王文浩说,只要重新打个借条,把以前的欠条4万,写成新欠条6万,然后拿着新借条去法院起诉他,等法院判下来之后把多的2万元给他。刘新看王文浩也不容易,就答应了他。2012年5月份,王文浩与刘新去市区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当时同去的还有十几个人,王文浩和这些人的关系均是朋友、亲戚。

  虚构欠条骗取

  法院判决,坐地分赃

  在律师事务所,王文浩给刘新打了6万元的新借条,换取以前4万元的借条,其他人也均换了借条。刘新拿到的借条日期写的是2005年。随后,律师就带着众人前往邗江法院起诉王文浩。以这种方式,王文浩先以刘新的名义从法院拿了2万元,到2013年下半年,法院又将4万元执行款发放给刘新。

  不光是虚增债务,王文浩还虚构了债务。胡天宇是以前帮王文浩跑腿的,王文浩原本不欠他的钱。2012年王文浩找到他,说请胡天宇帮忙起诉,想通过他参与法院拆迁款的分配,拿到2.5万元钱,胡天宇同意了。

  随后,胡天宇在律师事务所写了一张借条,金额是2.5万元,落款日期是2009年5月1日,当天他就到法院起诉了王文浩。后来,胡天宇缺钱用,两人一同到法院申请先取1万元执行款,到了集体分钱的时候,胡天宇又拿了1.5万元现金支票。

  时隔4年后被举报,涉案8人均被判刑

  就这样,2012年5月到2013年6月,王文浩为获取非法利益,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他指使胡天宇等7名债权人,通过虚增债务或虚构债务的方式向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骗取法院生效调解书,非法获得29.5万执行款,王文浩本人实际获得27万元,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记者了解到,除了胡天宇这种“无中生有”的欠条,其他涉案人员某种程度上也算是“被害人”,因为王文浩确实欠他们的钱,如果不通过这种“作弊”的手段,他们一时又拿不到王文浩的欠款,所以就选择了和王文浩“合作”。但是没想到是,这个隐藏4年之久的“阴谋”,最终因人举报而案发。最终,连王文浩在内,涉案8人均被判刑。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虚假诉讼主要特点

  ◆当事人之间一般存在亲属、朋友等特殊关系,配合默契,查处难度较大。

  ◆以调解方式结案比较普遍。

  ◆民营经济发达地区虚假诉讼案件多发且金额较大。

  ◆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如民间借贷、离婚、拆迁、驰名商标认定等。

  通讯员 任爱梅 常乐 冯勇军 记者 北望 实习生 俞茜蓉

标签:王文浩;法院;玩具厂;刘新;起诉;胡天宇;亲戚;借条;拆迁款;老板
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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