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12日讯 炎热的夏季,晚上和朋友吃夜宵是不少市民喜欢的消遣方式,但在消遣过程中,饮酒过量而造成酒后失德,就得不偿失了。近日,江都警方就侦办了一起寻衅滋事案,嫌疑人就是因为酒后一句玩笑话而大动干戈,最终在街头上演“全武行”。目前,三名嫌疑人均被警方抓获,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酒后开玩笑引不满
熟人街头上演“全武行”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11点左右,江都的雷某、于某和林某三人相约来到新区某烧烤店吃夜宵。朋友聚会难免要喝点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人都有了些醉意。其间,雷某起身去厕所方便,半路上偶遇到了熟人薛某。
原来,薛某也是和朋友一起来吃烧烤的,熟人见面,两人便开始寒暄了起来。交谈中,薛某无意间对雷某开起了玩笑。若要是平时清醒状态,一句玩笑开完就罢了,双方都一笑了之。但当时雷某已经满身酒气、一脸醉意,只觉得薛某是在故意找茬,嘲笑自己,便对薛某破口大骂。雷某的态度让薛某有些“下不了台”,见雷某不停地谩骂自己,薛某也不甘示弱,两人你来我往进行了骂战,渐渐地互相推搡了起来。两人推搡的动静引起了店内不少人的注意,店主闻讯赶来。看到客人要在店里打架,店主赶紧上前拦住两人,无意间说了一句:“要打架出去打,店里东西打坏了谁负责。”没想到听到店主的话,两人竟真的不互相让地走到了店外,就在路边拉开了架势,“战斗”一触即发。
此时,在店内的于某和林某得知好友雷某要和人干仗,赶紧跑了出来,为雷某“助阵”。雷某等三人先是对着薛某拳打脚踢,随后手持烧烤店里的扫帚、拖把、烧烤板等物品对薛某进行围追堵截。被人群殴,薛某也是不甘示弱,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四处挥舞,随后找准机会逃出了“战圈”。
随行朋友无辜被围殴
三人因寻衅滋事被抓
薛某逃离现场后,雷某等三人仍不解气,但又找不到薛某。于是,他们便想到了和薛某一起来吃烧烤的朋友焦某。他们便找到焦某,向他询问薛某的去向。可焦某此时哪里知道薛某去了哪里,便说不知道。没想到“不知道”一说出口,对方忽然暴怒,不分青红皂白,就将焦某围了起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暴打。
无辜的焦某遭受无妄之灾,又无力对抗雷某等人,只得忍受着对方的殴打。正在此时,江都巡特警队员及时赶到了现场,上前将雷某等人拉开,这才将焦某解救了下来。
原来,当薛某和雷某三人在外摆好阵势要打架时,附近居民就已经注意到了这种情况。担心两伙人打架闹出什么意外,路人便报了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正在附近巡逻的巡特警队员立即赶赴现场,这才避免了焦某遭受更大的伤害。随后,巡特警队员将雷某等三人带到了派出所进行审查。
酒醒后,雷某等三人对自己酒后冲动行为懊恼不已。而三人酒后在烧烤店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已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这些寻衅滋事行为要严处
警方表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此,警方提醒,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均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严予以打击。希望广大市民不管在节假日还是平常喝酒都要适量,不要酗酒,遇事要冷静,注意控制自己的行为,否则后悔莫及。同时要强化法律意识,遇有矛盾纠纷应该互谅互让,通过正当途径寻求帮助调处,不应采取过激或违法手段解决而害人害己。
通讯员 王诚 邢瑄
记者 赵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