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内狗没有系绳
中国江苏网7月7日讯 7月5日,本报报道了“碧水栖庭小区内,母女俩人疑相继被同一条狗咬伤”。该报道见报后,引起广大市民热议。不少市民反映,很多小区里养狗成患,直接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
这种现象到底由谁来管?遇到狗伤人的事如何维权?记者昨进一步进行了调查采访。
居民热议
城区多处存在“养狗乱象”
7月5日,本报报道了“碧水栖庭小区内,母女俩人疑相继被同一条狗咬伤”,报道见报后,在市民中引发反响。很多市民表示,如今很多小区“狗乱象”严重,狗对居民的生活影响也是多方位的。
同样住在碧水梄庭小区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内有一户人家养的狗总是夜里会叫,附近住着老人,原本睡眠质量就不好,经常夜里被狗吵醒,久久不能入睡。
一位朱姓女子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内居民也是养了各种狗,早晚遛狗的人很多。狗就在小区里到处大小便,有些狗主人会及时清理,有些狗主人则不理会,出行时,一不小心就踩上了狗粪。
另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他所在的鸿福三村也是,早晚小区里会出现很多狗。有些狗还比较大,狗主人出来遛狗时有的还没有拴绳,每次看到都躲得远远的,有时候上班看到还要给狗让道绕着走,生怕狗突然冲过来咬伤自己。
采访中,还有很多市民反映,自己小区内有流浪狗,一直也没人管,万一哪天被狗咬了,找个负责的人都没有。
部门说法
相关规定在执行中有难度
“养狗乱象”如此严重,就没人管?没法管吗?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我市居民养狗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公安部门对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规定,养犬人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等。
对此,有关人士表示,这是一个地方规章,在具体操作执行中存在难度。比如说,对于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什么程度为干扰他人生活,没有一个界限。因此,在操作过程中想采取强制办法很难,多半还是靠宣传引导为主。
市民呼吁
严格立法治治城市狗患
昨天,记者再次了解到,母女俩疑相继被同一条狗咬伤的问题目前尚未解决。
昨天上午,记者在西湖镇派出所见到了小区物业的负责人,她表示,目前正在协调解决。她称,事发后自己虽然想解决这一问题,把伤人的狗弄走,但是由于狗是有主人的,他们无法强行弄走。辖区民警也表示,因为狗是有主人的,所以警方无法强行对狗进行处置。作为物业管理方,有义务告知对方,并向对方宣传我市的相关规定,如果对方不予以执行,物业方可对伤人的狗进行处置。
随后,记者与物业负责人来到疑似狗主人家。一位女户主表示,事发后他们家就将狗关起来了。至于要把狗弄走,女户主称,她很爱这条狗,肯定不会让弄走的。
对此,物业工作人员表现得很无奈。她表示,作为物业一直在宣传相关规定,但部分市民拒不执行,甚至将门关起来不予理睬,他们没有执法权,也不知如何是好。为此,有市民呼吁,针对这种情况应该进行相关立法,让发生类似问题有法可依。
记者 崔根元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