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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公安局连续14年获评“省优”背后……
2017-07-03 17:3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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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戚文生葛健记者李源) 近年来,仪征公安局紧盯法治公安总体目标,紧扣公安改革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公安部、省厅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以狠抓制度保障、狠抓手段创新、狠抓责任落实和狠抓理念转变作为工作切入点,全力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常抓不懈、持续深入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了整个公安工作提挡升级、提质增效。全局民警执法形象大幅攀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已连续14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县级公安机关。2010年以来,连续2轮获省执法示范单位。连续6年荣获仪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连续4年蝉联仪征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评一等奖单位。

  取得众多荣誉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记者进行了探访。

  制度创新:党委会+管委会+诉委会形成合力

  记者了解到,仪征市公安局积极推进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机制,全面增强对全局执法运行质态的整体掌控。实体化运行执法管理委员会和复议诉讼委员会,适时会商研判重大执法事项、复议诉讼案件,解决突出执法问题、履行执法过错追责,及时发布执法状况“体检报告”和执法问题“诊断书”,督促整改落实。执法管理委员会各组成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高效运转,内聚产生1+1>2的协同效应。

  每周局党委会专题听取执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周执法情况汇报,对执法工作连续3个月考评落后的单位,市局行政首长约谈该单位“一把手”,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限期整改的书面承诺。

  手段创新:事前源头治理+事中五级审核+事后“三书”

  审查全程把关

  据了解,该局针对执法管理薄环节弱,创新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工作机制,严密防控事前把关不力、事中漏管失控、事后督查缺位等问题。

  前移监督关口,严把源头关。以深入推进案管中心建设作为事前源头治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建立健全警情、场所、案件、财物、卷宗管控流程,落实专人对执法“五要素”全流程、全时空跟踪监管,以“日巡查、周通报、月研判”的形式定期通报涉案警情、受立案、强制措施适用、办案场所使用、司法监督等执法办案情况。严格落实基层所队法制室“真巡查、真考评、真整改”工作责任制,源头执法问题发现在小、整改在早,推动事前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该局进一步细化法制审核把关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主办民警、法制员、所队领导、法制领导、局领导五级事中审核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案件审核方式,建立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书面记载与平台录入、供述笔录与同步视频三同步审核步骤;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建立先审查客观证据、再审查主观材料的“由证到供”审核理念;进一步扩大审核范围,加大对追赃挽损、诉权告知、特殊群众保护等当事人实体权益保障方面的审核;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建立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对照的诉后审查机制,及时发现在控、辩、审环节证据、事实认定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问责创新:“评析+督办+追究”提升成效

  据了解,该局狠抓执法责任的落实和追究,抓铁留痕、动真碰硬地开展执法管理监督,使民警在法律约束下规范执法,督促民警处处懂规矩,事事守底线,倒逼民警认真履职、规范执法。

  常见执法问题评析通报。不局限于按部就班通报执法问题,建立案例评析公开通报工作制度。通过对发现执法问题和典型案例汇总剖析,组织民警集中学习典型案例,汲取经验教训,引导民警反思执法教训、总结成功经验,指导民警规范执法办案,提升执法工作流程和重点、难点、险点的工作实效。

  突出执法问题跟踪督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实行跟踪督办。通过发布执法预警信息、执法整改通知书、执法建议书等多种执法监督文书形式,要求办案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度。同时,结合执法考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常见、屡禁不绝的问题以及应整改而未整改的,实行递进式扣分机制。

  执法过错倒查追究。对执法监督发现的执法问题分类汇总,依据问题性质,对责任人员分别采取不同的追责形式。同时,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民警评先评优挂钩,奖优罚劣。通过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引导民警树立底线思维,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发生。此外,该局法制部门还从自身做起,严格落实对法制员、法制民警的考核。定期对案件审核质量、诉讼监督数量、执法管理质效等法制工作进行考核问责。对应发现的执法问题、执法过错、诉讼监督、无罪不诉等情况未及时发现的,严肃倒查追责。

  理念创新:执法“柔性+比例+均衡”人民满意

  仪征市公安局将柔性执法、均衡执法统一为执法行为的指导性法律适用原则,大力推行说理执法、刑事和解、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等执法方式。融法、理、情于一体,引导广大民警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在源头处警时,对社会危害不大、非紧急警情,要求民警采用相对缓和、理性,充分保障相对人权益的方式开展执法活动。在强制措施使用时,要求民警遵循“最小侵害”和“武力递增”的比例性原则。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求民警遵循相同案情、相同类别案件量罚统一的处罚均衡性原则。在办理涉企轻微行政违法案件中,实行“首违不罚”和“容期整改”制度。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依法适用行政调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仪征市公安局还坚持民意引领,积极开展接处警、案件办理群众回访制度、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制度,充分保障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对生活困难当事人,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帮助解决合理诉求,努力促进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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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戚阜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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