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聂超
中国江苏网6月28日讯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记者昨从江苏省物价局官方网站获悉,《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据了解,征求意见改变了我省此前民办幼儿园的分类,将民办幼儿园分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其中,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单次调整幅度不得高于20%,周期不得少于3年。
新政解读
调价周期不能少于3年
据了解,意见稿首先明确了幼儿园的收费范围,包括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托管费、小车费)和代收费(如代购被褥、园服费用等)。
据了解,民办幼儿园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前者保教费、住宿费、托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后者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意见稿提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实行报告制度,并保持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同时考虑办园成本、服务质量、社会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合理定价。单次价格调整幅度不得高于20%,调整周期不得少于3年。
马上就访
不会出现动不动涨价现象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维持不变,不会出现涨价现象。那么民办幼儿园是否会出现涨价呢?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民办幼儿园,发现其中部分民办园确实已经调整了收费标准,针对今年9月份入学的新生来说,学费将要多掏钱了。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此次调整最大的变化就是全面放开了营利性民办园收费,考虑到稳定因素,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了3年一调,每次不超过20%的限制性条款,同时要求提前3个月公示,因此应该不会出现幼儿园动不动涨价的情况。
“其实扬州在营利性民办园这块,已经开放了,交给他们自主定价。”市物价部门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放开后,不需要再到物价部门备案,这些幼儿园只需要明码标价,提前告知家长并解释清楚涨价原因就行。
据介绍,虽然我市营利性民办园收费全面放开,但是这些幼儿园的任何收费要事先告知,并且遵守自愿原则,不可捆绑、不可先服务后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