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5日讯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年报和公示相关信息,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取得相关经营权、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限。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企业不履行公示义务六大典型案例,并依法将1万多家未进行公示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案例1
未及时年报,单位信用差评
今年1月5日,江都一家模具公司黄姓董事长接到消息,说之前他被提名为政协委员候选人,但由于该区市监局对其单位信用差评,其候选人资格拟被取消。黄董事长自认企业一直守法经营,口碑在江都也不错,怎么信用会出现问题?
询问后得知,企业是因为没有申报2015年度年报,被区市监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信用受到了影响。“去年6月,我曾经指派企业专人办理年报事项,怎么会出岔子?”黄董事长仔细查点后发现,原来是经办人员转交财务人员申报,但财务人员忘记了。
好在还有补救措施,在该区市监局指点下,企业补报了2015年度年报,主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同时由市监局向相关部门出具新的的企业信用评价。一系列流程走完,黄董事长重新被确立为政协委员候选人。
案例2
行政处罚被公示,招标受限
去年7月,江都区某设备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袁某,在参加四川、新疆等地招标时,第一轮审查资格条件便被刷。究其原因,原来,企业前不久因涉及虚假宣传被该区市监局大桥分局查处。
袁某有些不解,为什么已经接受了该区市监局的查处,还要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据介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后,相关信息应当按要求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公示,如果不按要求公示,市监部门便是失职。
袁某不甘心,“我多交点罚款,能不能请你们不公示?”结果自然遭拒。
案例3
未及时年报,标书被驳回
本月,扬州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在参加一家国有大型企业招标时,公司因经营异常受到信用联合惩戒约束,其标书被该大型业驳回。
国有企业负责招标的工作人员告知,由于没有及时申报201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苏某的公司被市工商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了公示。
如不能及时解除异常,则意味着企业无法参与招标。在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后,市工商局与基层市监局联动,对该公司公示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在第一时间办理了移出手续。
案例4
失信企业面临商品下架风险
扬州一家笔业有限公司一直在网上销售商品,每年都需审核一次经营资质。去年11月,网络平台审核时告知,该公司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不能通过审核。
经了解,公司由于财务负责人更换,没有及时报送2015年度的年度报表,因而被市监部门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公司网店面临关店商品下架的风险,现在实体店生意难做,万一网店资格被取消,我公司损失就大了,请你们无论如何要帮我们一下!”公司负责人卜某希望职能部门能急企业之所急,尽快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案例5
企业经营异常银行贷不了款
去年11月,扬州一家鞋业有限公司谈成了一笔加工1000双雪地鞋的业务。因加工雪地鞋成本较大,急需一笔贷款,于是想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所有资料都准备好了,但最后银行通知:因该企业没有申报2015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贷不了款。
最终,在外网补申报之后,企业负责人沈某向区局监管科提出移出异常名录申请。经过努力,企业被移出异常名录。
案例6
列入异常名录银行开户受限
今年2月,扬州一家鞋业公司到华夏银行办理开户手续,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该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而拒绝办理,并告之企业不能办理的原因。
该公司负责人到市工商局咨询,得知公司没有在公示系统进行2015年度的年报。第一时间在公示系统补报之后,被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通讯员 于勤 记者 羌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