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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区居民医保今起登记缴费 困难人群持证可不缴
2017-04-01 10: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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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绘图沈江江

  中国江苏网4月1日讯 医保与每个市民息息相关,没有工作的居民尤为如此。市区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于今天起正式启动。

  据了解,今年集中登记缴费期为4月1日-6月20日,参保缴费流程及缴费标准与上年度一致。

  居民医保今起集中登记缴费

  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今起,市区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集中登记缴费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20日。

  新申请人员如何参保?据了解,新申请参保居民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6周岁以下不需要提供),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申请、登记,经区级经办机构确认后,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就近的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网点缴纳保费。

  另外,在此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可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当年度及新年度居民医保申请、登记手续。

  已经参保的人员如何办理续保手续?据了解,已参保居民(续保人员)直接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就近的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网点缴纳保费。

  缴费标准与往年保持一致

  困难人群持证明可不缴费

  今年缴费标准有变化吗?据了解,缴费标准与往年保持一致。具体为:老年居民个人缴300元,一般居民个人缴400元,少儿及新生儿个人缴80元。

  据了解,持有有效的《扬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残疾人证》(残疾1级或2级)以及《特困职工证》的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但须在首次参保时或由缴费人员身份转变为个人不缴费的特困居民身份时,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属社区登记或变更,经区经办机构确认;续保的由区经办机构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名单逐年比对提交。

  新参保及续保人员咋享待遇?

  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按规享受

  新参保以及续保的人员,如何享受待遇?据了解,集中登记缴费期内完成参保手续并缴费到账的,于今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登记缴费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当年度及新年度居民医保申请、登记并两年度均缴费到账的,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在集中登记缴费期后,因户籍新增、户籍新迁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确有困难的,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均可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流程参照新参保居民执行。

  错过集中登记缴费时间而补缴的续保人员,从补缴费到账次日起3个月后至当期医保年度结束之日止为待遇享受期(因断保办理补缴续保手续的有效时间为当期医保结算年度起始时间起半年内);其余人员从缴费到账次日起一个月后至当期医保年度结束之日止为待遇享受期。 记者 金山

  【新闻链接】

  居民医保待遇标准

  从去年开始,多了“门诊诊察费”这一报销内容。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校学生持医疗保险证)在扬州城区公立医院改革单位门诊就诊,由统筹基金报销门诊诊察费6元/人次。

  在门诊统筹方面,老年居民和一般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诊,一个医保年度内100元-500元之间医保规定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0%在院端刷卡结算。

  门诊特殊病种方面,门诊特殊病种分为一类(恶性肿瘤须放化疗、血透、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起付标准统一为500元,一类门特费用结算类同住院;二类门特在医保规定范围内费用报销7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元。

  住院方面,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校学生持医疗保险证)到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凭卡(证)在院端直接结算。一个医保年度内,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医保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5%。

  目前,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一级、二级、三级和转外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元、300元、600元和800元。其中,参保的在校学生,少儿、新生儿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50元。

标签:医保;居民;缴费;参保;年度;登记;人员;标准;续保;门诊
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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