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7日讯 网购气枪钢珠,准备用来打鸟,试枪时误伤邻居右眼致盲。近日,江都男子朱某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朱某,29岁,江都当地一家公司的工人。去年6月,朱某在网上购买气枪和钢珠弹,准备用来打鸟。8月3日晚上6时左右,朱某拿着枪和几只钢珠弹到自家屋后试枪,一连试了3枪,不料一只麻雀都没打到。朱某觉得扫兴,准备回家,忽然西北方向传来一个女人的惨叫声。这下,朱某慌了,猜想是自己打出的子弹误伤到人。因为太害怕,朱某回到家后,一直不敢出去询问伤到了谁。
当天,家人得知事情经过后劝朱某自首。但朱某得知被打伤的是邻居阿丽(化名),且伤势严重、眼睛不保,因此一直没敢去自首,直至被民警抓获。经鉴定,阿丽因右眼球损伤,摘除了右眼球,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朱某所使用的枪支为自制气枪,属非军用枪支,对人体具有致伤力。归案后,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一次性赔偿被害人23.8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近日,朱某在江都区法院出庭受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作案工具气枪及钢珠予以没收。
通讯员 王强 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