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中国江苏网2月6日讯 既没有买房也没有大修房屋,更没有租房,照样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目前的政策,这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事儿。但是,某些房产中介宣称,无上述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是小儿科的事。事实果真如此吗?“中介机构帮助申请人骗提、骗贷,一经发现,将被列入中心信用黑 名单。”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去年扬州共查处169起骗提公积金行为,一些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具备提取公积金条件,通过违法中介企图蒙混过关。
【调查】
有中介称可提公积金
收取10%服务费
近日,市民叶女士在念四小区看到一则小广告:“帮你快速提取公积金”。根据小广告上的号码,叶女士拨打过去。一个自称是二手中介机构的吴大姐接了电话,她先是询问了叶女士所缴公积金的所在地。叶女士提出:“公积金中心说要满足一些具体条件才能申请,可我不符合。”
吴大姐表示,他们都是正规合法的,不存在风险,且操作简便。“你只要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申请表,在表格上填好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就行,其他的我们来包装,包你领到公积金,不会被发现的,这个就是正规的渠道。”
叶女士提出疑问:“手续费多少?”
“10%。”
随后,吴大姐询问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听说只有2万元左右,她表示,数额太小提取不划算。
【数据】
去年城区查处169起
其中假租房材料144笔
“这些人真的这么‘神通广大’,可以帮助提取到公积金吗?”
带着叶女士的疑问,记者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每天,我们都要审核提取和贷款公积金的材料。”工作人员表示,“中介提供伪造的材料,让职工过来提取,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公积金骗提案例。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是采取一户一查的制度,每一户市民拿过来的合同和发票,我们都会在网上先核对,如果发现发票号码查询结果不一致,我们就会和对方房产公司取得联系,这样就可以分辨出是否骗提。 ”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扬州城区管理部共发现并查实处理169起骗提公积金行为,其中,提供虚假材料租房144笔、转移提取7笔、异地购房提取有7笔、冲还商业性住房贷款9笔、离职提取2笔。
据介绍,这些骗提骗贷的手法层出不穷,伪造购房合同、伪造住房贷款资料、伪造离婚证、伪造缴存单位公章、伪造二手房公证书、篡改账户信息……
【案例】
伪造规划许可证
发证机关不存在
根据我市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购买、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未办理住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家住广陵区沙头镇的尹某动起了“歪脑筋”,本是借着“自建或翻建”230平方米普通私人住宅的名义,但在其递交的材料中,并未有提及是“自建”还是“翻建”。
“材料本来就不完备,最明显的是,尹某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落款处发证机关:扬州市广陵区土地规划局,这个单位根本就不存在。”工作人员介绍,看材料一眼就能判断是骗提。
月薪两千房租1500元?
伪造高价租房合同骗提
根据现行政策,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以及租房证明等材料。不少人钻起了政策简化的空子,利用虚假的租房合同骗提公积金。
孙某是江阳商贸城的职工,月工资2000多元。去年他以租房的名义填写了表格,准备提取公积金1.8万元。表格上显示,在瘦西湖景苑租房一套,月租金1500元。“你房子在哪里?我们需要现场去看一下!”面对工作人员的盘问,孙某以没带钥匙为理由跑掉了。
“他一个月工资2000多,租一套房就要1500元,等于一个月要不吃不喝,显然不合乎常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为买彩票骗提被识破
又以“租房”名义被驳回
王某是我市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工,前些年迷上了玩彩票,还借高利贷买,买一次就是好几千元,但“发财梦”一直没有实现。为了还高利贷,3年前,他通过中介假借以购买东方名城房子的名义,提取公积金被工作人员识破。
去年底,他又开了一张无房证明,以“租房”的名义提取。“遇到有‘前科’的,在审核材料时会更加谨慎。据我们了解,他为了还债,把名下的房子卖掉了,其提供的无房证明是真实的。但是,他一直住在父母家,‘租房’显然是假的。”
记者 羌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