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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民生专项资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2021-11-10 10:51:00  来源:“崇德倡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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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鸿山街道原民政科工作人员朱希虚报冒领、截留民生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朱希利用担任新吴区鸿山街道民政科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在负责民生专项资金申请和发放的过程中,采取虚报、截留等方式,套取困难残疾人春节一次性慰问补助、物价补贴、低保金补助补差、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补差、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等民生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158万余元。朱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6年,所涉资金已全部追回并发还到位。

宜兴市张渚镇原民政科工作人员蒋红燕虚报冒领民生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蒋红燕利用在张渚镇民政科负责统计、上报、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城市“三无”供养资金、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等民生专项资金的职务之便,虚增发放金额、虚列发放对象,并将其本人控制的他人名下银行账户作为领款账户,先后169次虚报冒领民生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12.62万元。蒋红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江阴市青阳镇敬老院原院长唐才华等人套取民生专项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3年期间,经唐才华同意,时任青阳镇敬老院结报员谢云洁通过隐匿老人供养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共计20.86万元,部分用于违规购买香烟、接待来访、发放津补贴等。2009年至2013年期间,唐才华与谢云洁合谋,采用虚列菜品、虚增菜量的方式,套取敬老院食堂菜金共计1.2万元;2017年2月至2019年5月期间,唐才华采用同样方式,与他人合谋(另案处理),套取菜金共计2.1万元,唐才华两次共分得2.9万元,谢云洁分得0.4万元。唐才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谢云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款项已全部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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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邵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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