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调基本养老金 企退人均涨幅超6%
7月18日,记者从苏州市人社局召开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苏州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4.5%。
据了解,今年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参加苏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7月31日起,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养老金发放银行网点领取,包括今年1-7月调整补发额,以及8月份的养老金。
今年苏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将更好地体现长缴多得。定额调整方面,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缴费年限统一标准的办法,改为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进行挂钩。另外,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退休人员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调整。
同时,今年还将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盛 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