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首批3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签约发证,落下“农地入市”第一槌。这是苏州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迈出的实质性步伐。
当天成交的3宗地块总面积约40亩。2宗是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的商业用地,面积分别为3.17亩和7.2亩,成交价格分别是520万元、1182万元,将用于开发精品民宿。1宗是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的工业用地,面积29.6亩,成交价格为774.7888万元,将投资打造现代工业小区。
2020年12月18日,经认真筛选,根据入市申请、民主决策、入市决议和入市方案,这3宗地块在江苏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正式公告挂牌出让,并于昨天完成交易。
在签约现场,金港镇资产经营公司与张家港江湾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与张家港市南丰镇村级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丰镇政府与张家港市南丰镇村级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张家港江湾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获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据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周冠宇介绍,以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先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能办理使用。农民和村、镇集体只能获得一次性征地补偿。如今,他们不但能获得土地收益,还能享受持续增值,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从而有效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去年,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张家港市抢抓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机遇,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土地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包”,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据悉,接下来,张家港市将完善试点配套政策,守牢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以“农地入市”改革促进农村集体产权、金融、社保、乡村治理等深度融合,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益。(记者 杨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