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2年底,苏州全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意见》明确,坚持做实做细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以此为基础,将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深入贯彻到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实践中,推进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健全完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为抓手,从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绩效目标管理机制,绩效运行和预算执行“双监控”机制,全面绩效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机制,多方协同推进机制等6个机制上提出具体举措,逐步推动各项预算绩效管理举措有效落实。
同时,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为目标,将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库管理结合起来,推进绩效关口前移。部门项目按照“部门项目库—财政项目库—申请预算项目”流程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对入库项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未通过审核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库。结合项目库管理,进一步探索事前绩效评估的方式、方法和流程,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的应用。
据悉,由于苏州市预算绩效管理起步较早,具有一定基础,《意见》在时间节点上有所提前,明确市级2021年底基本建成“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比省委省政府要求提前一年;各市区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与省委省政府要求一致。此外,苏州还将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苏报融媒记者 大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