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苏报融媒记者邵群)苏州市人社部门消息,《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近日启动,全市范围内部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端出407个岗位,计划公开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511人。其中,国企大多是二级公司助理以上岗位,年薪不低于15万元。
本次选聘涉及全市部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其中,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选聘对象,包括全国“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20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学校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且各阶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均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此外,还包括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本次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选聘,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具体包括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等。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选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市选聘办将牵头分别在部分高校组织专场选聘活动,接受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苏州人才网发布。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代报名。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止,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选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经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后,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选聘的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国有企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将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他们在苏工作期间,根据单位性质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相应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
市人社部门提醒,本次全市范围内部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选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和选聘程序及方法等事项,毕业生可登录苏州人才网选聘专栏或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各县级市(区)相关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