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大秋)来自市财政部门的消息,自5月1日起,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按照“一降三延”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降费新政,共 8.14万户单位、122.97万职工受惠,预计今年5月至12月将为相关企业节约成本35.92亿元左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苏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19%降至1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苏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延长阶段性执行9%(基本医保8%+补充医保1%)的单位缴费比例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
失业保险方面,苏州市区失业保险延长阶段性执行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方面,苏州市区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