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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今起实施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新政 力推分级诊疗
2019-04-01 15:38:00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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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报讯(记者周函)4月1日起,苏州市区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新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便利社区居民就医的一项惠民政策,也是助力分级诊疗的一项有力举措。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体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对象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区域内的常住人口。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疾病筛查的高危人员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不仅包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还包含就医服务、健康服务、用药服务、上门服务四类12项内容,能为签约居民提供预约专家、转诊服务、延长处方、上门随访等更便利的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72元、医保基金支付42元、签约对象个人付费36元。此外,4月1日起,非就业居民在签约社区看病的,基金补助的比例由60%提高至65%。在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县(区)级医院、专科医院为40%;在市级以上医院为35%。

标签:家庭医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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