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天笑)杨某,27岁,山东菏泽人,醉酒后无故将他人轿车的反光镜砸坏触犯刑法被刑拘,后因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又全额赔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取得对方的谅解,目前被取保候审。
1月28日晚,相城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接到钱某和章某报警称,路上偶遇一男子在砸路边一辆黑色轿车。民警赶至现场,看到一男子瘫坐在一辆黑色沃尔沃轿车车头旁,酒气熏天,一只鞋子也不知所终。章某和钱某称,发现醉酒男子砸车,阻拦无效,就用手机拍摄下了全过程。随后民警联系上了轿车车主朱某,朱某赶到现场辨认,称并不认识醉酒男子。
民警将醉酒男子带回派出所。第二天一早,醉酒男子酒醒后的第一句话是:“我这是在哪里?”民警告知男子涉嫌损毁公私财物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的全部经过。男子交代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并称因为醉酒,对前一晚砸车事件毫无印象,但看到手机录下的视频后,男子目瞪口呆,承认视频中砸车的正是自己,但是他没有料到醉酒后会如此失态,还做出违法的事情。酒醒后的男子杨某态度端正,和民警沟通过程中和昨晚那个酒后失态的男子判若两人。
年前聚会很多,联络感情,小酌怡情,但切莫不理智地“感情深,一口闷”,这样醉酒失态甚至违法犯罪,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