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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实施信用管理办法
2018-12-25 13:46:00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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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报讯(记者 王英)从现在开始,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将实施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近日,苏州市住建局下发了《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共有7章27条,明确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信用分值、信用评定等事项。

  新的信用管理办法旨在推进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信用信息主要采集企业在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分析、判断其信用状况的信息,由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主要包括企业自行申报、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提供等方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为依据,每年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行记分制。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在信用基本分100分的基础上,按照良好信用信息加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的方法产生。市住建局定期依照企业年度信用分值,按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两个类别,对勘察设计企业进行考核评级。其中,A级得分为≥120分,为信用优秀;B级得分为100~119分,为信用良好;C级得分为80~99分,为信用一般;D级得分为<80分,为信用较差。

  在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中,建设单位应当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评标的重要依据。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视具体情况予以警示约谈、通报批评、限制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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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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