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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广告的,这样做害人也害己!
2018-12-24 11:11:00  来源: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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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史女士通过《姑苏晚报》“96466”新闻热线告诉记者,她经常会驾车经过苏州工业园区玲珑街立交。最近,她发现下高架处的红绿灯口,经常有人向过往司机散发小广告。看到这些人在车流中穿梭,史女士觉得“吓势势”。

  “由北往南下高架后就是一个十字路口,车子停下等红灯的时候,有人从路边走到机动车道,发名片大小的小广告。”史女士说。红灯亮起,车还没停稳,这些人就盯准目标迅速行动起来。如果司机开着车窗,小广告就被直接往车里扔;如果没开,小广告会被插在雨刮器和前挡玻璃之间,或者嵌在车窗缝隙处。这条车道发了几辆,又“切换”到另一条车道。绿灯亮起,车流开始移动,才退到一边。这些小广告实际上对车主没什么用处,有的随风散落在路面,有的干脆被车主又扔了出去。史女士对此尤为反感,“我不只是害怕刮蹭到他们,有时小广告插得特别牢,我都不敢往下降车窗,万一顺着窗玻璃掉到车门里

  面可就麻烦了”。

  与史女士有类似遭遇的人还真不少。郭先生告诉记者,相比这些发小广告的,他更怕的是闯入机动车道卖花的那些阿婆。每年白兰花开的时候,不少阿婆就“上路”了。“我在南环高架下的红绿灯口就遇到过几次。远远看到她们往路中间走,我都觉得很害怕。”如果车上有零钱,郭先生会买一两串阿婆做好的小挂件,末了还叮嘱一声“小心点”。待到确定阿婆离车已有一定距离,他才敢移动汽车。

  车主普遍认为,闯入机动车道向过往车辆散发小广告或进行小商品兜售,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对其自身和过往车辆也形成了不小的安全隐患。此外,一定程度上对市容环境也造成了破坏。

  姑苏交警大队五中队沈警官表示,在机动车道内从事兜售或发送物品等活动,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交警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中,如果发现此类行为,会及时劝离。对拒不服从的,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罚。此前,交警部门已针对这种行为,与城管等部门开展过联合执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园区交警部门已加派警力至玲珑街立交附近。一旦发现发小卡片的人员,将立即劝离。

  本报记者程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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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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