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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转外就医也可划卡了
2018-09-19 10:03:00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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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晓平)来自苏州市社保中心的消息,继异地就医人员实现“划卡”结算之后,转外就医人员也不再需要“垫付”和“跑腿”:凡是参加苏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患有限于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疾病,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转往外地三级医院或者国家重点专科进一步诊治的(离休除外),办理相关手续后,今后均可在指定医院划卡就医。

  转外就医划卡需要四个步骤:第一步:在本地医院登记备案。由市级以上医院诊断并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第二步: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参保人员持本人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至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姑苏区参保人员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异地转外转出登记备案。第三步:自助制作“省标卡”。参保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设置在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的“自助制卡机”即时进行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制取操作。第四步:持“省标卡”就医。参保人员直接持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在指定转外医院进行住院结算。

  转外就医能顺利划卡结算,那么在外地医院看病,享受的待遇和苏州相同吗?针对这一问题,市社保中心给出的答案是,要分省内和跨省医院两种情况。在省内异地的医院就医的,享受苏州医保目录和医疗保险待遇结付政策,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在跨省异地的医院就医,则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享受待遇,结付标准按照苏州政策执行(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据悉,当转外住院异地人员在异地结算一次住院费用后需转院治疗或再次入院治疗时,应先至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再至参保地重新办理转外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登记备案手续。此外,省标卡仅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使用,不附加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其它功能,原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依然有效。异地转诊住院结算后,省标卡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功能随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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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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