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金追峰通讯员戴欣宇)市民投诉我市医疗服务等卫生计生领域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能获得奖励金。市卫监所本月起实施《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并于近日开出投诉举报奖励第一单,奖励投诉举报人100元。
据悉,《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奖励金额按罚款金额的1%至15%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据市卫监所稽查科工作人员柳纪龙解释说,奖励金额按照一、二、三级划分,举报人提供的违法情况作为直接证据采用,并参与协助调查的,按照10%至15%予以一级奖励;举报信息只有部分作为直接证据,还要卫监部门开展调查的,且举报人不参与协助调查的,作为二级奖励予以奖励5%至10%;举报情况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仅仅是提供线索的,作为三级奖励,奖励1%至5%。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举报对象虽然没有被行政处罚,但是最后被移交公安部门的,举报人仍能获得500至2000元奖励。
柳纪龙介绍,所有投诉举报信息实行保密制度,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我市卫生计生领域违法犯罪、经该所调查情况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投诉举报人,对于匿名举报等情况不予奖励。
市卫监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实中不可能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随时、准确、全面掌握,市民群众对违法犯罪事实的投诉、举报有助于弥补监管部门执法能力的不足,对于精准打击违法犯罪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