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吴江迎春乐家小区两家物业公司“掐架” 区住建局约谈老物业
2018-08-07 15:04:00  来源:城市商报  作者:青云尤志  
1
听新闻

  上周,本报报道了吴江区迎春乐家小区新老物业交接引发冲突的事件,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昨天,记者再次来到迎春乐家小区,了解事件最新进展。

  多数居民盼望能够早日解决纠纷

  据介绍,2015年10月,燕兴物业作为前期物业进驻迎春乐家小区,签订的合同到期日为今年10月18日。去年9月,迎春乐家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然后通过业主投票解聘了燕兴物业公司,并决定聘福聚物业作为新的物业公司。对此,燕兴物业却提出了异议,并将业主委员会告上了法庭。目前,原先的物业公司还没撤、新的物业公司已经进驻,相关各方还在僵持中,甚至还发生过两次冲突。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迎春乐家小区,尽管新老物业交接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但小区目前的门岗、保洁等还是在正常运作中。据了解,目前小区仍然处于老物业——燕兴物业管理之下,两个大门的岗亭、中央监控室也是老物业公司在负责,不过小区内也能看到身穿新物业公司——福聚物业制服的保安在巡逻。

  对于小区内的物业纠纷问题,小区居民们都有所耳闻,有的居民还亲眼目睹了双方发生冲突的场面。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几位居民,他们对此事表达的看法并不相同,不过多数接受采访的居民表示,盼望能够早日解决纠纷,不管最终是哪家物业公司来,希望能真正做好小区的物业服务。

  新老物业和业委会各有各的说法

  “今年4月底,燕兴物业收到了业委会的通知函,要求我们在6月30日之前退出管理。”燕兴物业的严经理告诉记者,业委会要求更换物业是合理权利,但他们认为,业委会确定新物业公司的流程不公开、不透明,也没有谈怎么处理拖欠的六七百万物业费,让他们无条件退出实在是难以接受。“只要是符合规范流程,处理好拖欠的物业费,我们愿意退出。”严经理说。

  记者电话采访了小区业委会成员孙先生。孙先生表示,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的流程是合法合规的,共有2000户左右的业主进行了投票,多数业主同意更换物业。至于燕兴物业将业委会告上法庭的事,孙先生认为对方只是在拖延撤出小区的时间。关于燕兴物业提到的物业费拖欠问题,孙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没收到物业费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与业委会无关,业委会只能帮助配合收缴。记者还拨打了其他三位业委会成员的电话,但均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而业委会招聘的新物业公司——福聚物业项目经理夏先生则表示,根据相关法规,“我们是业委会选聘的新物业公司,所以我们有权进驻小区,现在小区的电费都是我们在垫付。”夏经理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7月5日签发的《关于新老物业交接的告知函》,落款为“迎春乐家业委会”,其中明确新老物业于7月15日结束全部交接工作,但目前这份告知函并没有被履行。夏经理还表示,虽然目前没有实际进驻到位,但他们仍在努力做好小区物业常规工作,包括“331”整治的相关工作。

  区住建局约谈老物业办小区交接手续

  据记者了解,对于迎春乐家小区的物业纠纷问题,该小区居民已多次在寒山闻钟上进行投诉反映,吴江相关部门也多次进行了回复。

  其中,7月26日吴江便民服务员回复:“迎春乐家物业交接事项,区住建局、开发区和社区已组织多次当面和单独调解,要求燕兴于7月31日前完成退管交接手续。但燕兴提出异议,拒绝接受调解结果,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受理。对燕兴公司提出的异议,区住建局将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8月2日,吴江区便民服务员在另一个回复中表示:“伟业燕兴物业公司诉迎春乐家小区业委会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区法院已受理。区住建局已会同开发区社管、物管部门、派出所和社区,通过约谈要求燕兴物业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小区交接手续,并按原合同标准做好交接完成前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各项工作。新老物业企业、业委会都有责任依照物业法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保安员(秩序维护员)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交接纠纷,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昨天,记者还联系了吴江住建部门和相关社区的工作人员,要求就迎春乐家小区物业纠纷一事进行采访,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并未得到进一步的答复。

标签:
责编:顾伟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