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园管〔2018〕70号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社保中心、各社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账户入账比例,即:养老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从6.5%调整为8%,特殊补充账户入账比例从6.5%调整为5%,其他账户入账比例维持不变。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